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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有什么津贴

女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的津贴主要包括:

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

包括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的医疗费用,超出一定金额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根据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依据难产、多胞胎等不同情况而定。

一次性补贴:

例如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一次性增加一定数额的补贴。

其他假期:

包括产假、产检假、保胎假、流产假、经期假等,具体假期天数依据当地规定。

劳动和健康保护:

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并保障女工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产前检查时间。

哺乳期待遇:

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

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通常是在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如3个月内或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这些津贴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需要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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