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包括公开招标、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目录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部分,涵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需的各类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
总结:
政府采购是一个涵盖广泛、制度化的过程,旨在通过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以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活动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