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由房东和租客双方填写,可在线下载打印附件。
一般由出租人(房东)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的复印件。如果系统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此材料可免提交。
如果系统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此材料可免提交。
若房屋涉及二、三手房东,需要提供一手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相关证件
出租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等。
承租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等。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议在准备租房材料时,先咨询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获取详细的材料清单,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