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是 政府管理下的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它主要负责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清洁、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环境卫生监督以及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等。
具体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各项环卫作业标准。
2. 制定和实施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3. 监督和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4.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推动全县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
5.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
6. 负责“美丽乡村·清洁先行”考评工作,指导、监督、考核乡镇(街道、管委会、林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协助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7. 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龙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缝对接一体化处理项目一资源热力电厂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环卫局可能是行政单位,也可能是事业单位,具体编制为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
综上所述,环卫局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城市环境的清洁、整洁和卫生,并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