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 法律上或经济生活习惯上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这类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学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具有特定的法律规则和效力。
具体来说,有名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涉及供应和使用这些资源的相关合同。
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的合同。
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涉及融资租赁的相关合同。
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合同。
包括客运、货运等合同。
涉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仓储人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涉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合同。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合同。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合同。
有名合同的优点在于,法律对它们设立了明确具体的规范,使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便于在纠纷产生时进行处理和裁判。此外,有名合同的规则相对清晰,有助于双方预测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