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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仲裁要多久

深圳劳动仲裁的时限如下:

一般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复杂案件:

如果案情特别复杂,需要延期,最长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加上原本的四十五天,复杂案件从受理到裁决书最迟不超过六十天。

特殊情况:

如果因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申请时效,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综合以上信息,深圳劳动仲裁的一般案件通常在四十五天内结束,复杂案件最多不超过六十天。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以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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