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用于清偿破产债权人的全部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这包括企业破产宣告时拥有的所有财产,如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成品和办公用品等有形财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特许权等无形财产。
这包括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以及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等。
这包括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财产请求权,以及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这部分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总结来说,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用于清偿所有债权人的所有财产,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等,以及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种收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