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坡道行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使用 远近光灯。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这有助于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保障行车安全。
当车辆接近坡道顶端,影响安全视距时,应当换成近光灯,并且继续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以提醒对面坡的车。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总结来说,夜间通过坡路时,应当提前使用远光灯,接近坡顶时切换到近光灯,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在白天上坡时,如果光线不好,也可以开启远光灯。同时,在通过坡路时,要注意减速慢行,并随时准备鸣喇叭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