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参照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即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建议:
具体数额标准的认定需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各省级司法机关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数额幅度内,明确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这些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