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罚款金额是 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当地交警的执行标准有所不同,但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罚款范围为20至200元。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且因此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罚款金额将为20元以上200元,并且车辆可能会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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