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所在部门及岗位
简要描述员工在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
职责范围
工作表现(如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等)
明确说明双方劳动关系已正式解除或终止
注明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个人原因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注意避免提及可能引起争议的具体细节
出具离职证明的单位全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其他信息(如适用):
离职当月工资
离职实际工作地
离职原因的具体描述(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填写,如“因个人原因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示例:
离职证明
兹有 张三,身份证号码为 110101199001011234,于 2018年5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 软件工程师职务。至 2024年11月30日,因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1日
建议:
离职证明应当客观、中立地描述员工的离职情况,避免包含任何可能引起争议或误解的信息。
离职原因应当简洁明了,不要过于详细或涉及敏感内容。
离职证明应当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