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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打离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根据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会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户口簿: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

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离婚协议书:

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A4纸打印一式三份。

照片:

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现场填写并提交。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书:

包含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开庭时亦可提交详细资料。

子女相关证明:

如有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户口簿。

判决生效证明:

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前次判决生效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

跨省通办需要,户籍所在地不需要。

军人身份证件: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持军人身份证件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

财产证明:

如房产证、存折、汽车等财产证明;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等商业资产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聊天记录、分居证据、出轨证据、家暴证据等。

经济补偿相关证据:

如财产约定书、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齐全上述材料,以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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