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转学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或居住证
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成绩单
学籍表
户籍迁移证明
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如适用)
接收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原学校的离校证明
在原学校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转学申请表(需要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
居住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的居住证明
具体流程如下:
与原就读学校联系:
了解开具转学证明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籍信息、户籍迁移证明等。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原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
原就读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出具转学证明。
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和原就读学校的离校手续领取转学证明。
建议在办理转学证明时,提前与原就读学校联系,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学校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