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证明的开具方式如下: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开具公积金证明。
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在“网上办事”或“个人中心”等栏目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上传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公积金证明。
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原因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及银行账户信息。
无房证明要到房产局办理,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结婚要有单身证),费用根据地方房管部门的规定。
证明一般由单位开据,格式需包含职工身份、姓名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等,并由单位盖上公章。
建议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公积金提取证明,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