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单位是指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的企业。这些企业受到人民法院的处罚,从而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企业“黑名单”是一种机制,用于惩罚失信企业并公开其不良行为,主要承担部门包括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公检法、金融机构等。失信行为不仅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还可能对社会信用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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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兴农是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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