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常见特征包括: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甚至可达100%—200%。这种极高的利息远远超出了正常还款能力,导致许多借债者无法偿还债务。
高利贷的借款期限通常较短,这使得借债者在无法偿还高额利息的情况下,债务会迅速累积。
高利贷常常采用复利计算方法,即利息计入本金后再计算利息,导致债务迅速增长。
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借款人的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这种高利率实际上是对借款人的一种剥削。
高利贷的借款目的通常是非生产性的,如维持奢侈生活或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用于生产性投资。
高利贷的利率往往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高利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单位,但不能是金融机构。
高利贷不仅侵犯了市场准入、竞争、交易等市场秩序,还侵犯了国家对于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
这些特征使得高利贷在历史上和社会中一直备受争议,并被视为一种不公正的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