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违建的管理和拆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对于拥有合法宅基地但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执法程序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查处农村村民违法占用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的行为。处理方式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具体措施包括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可以并处罚款。
乡镇的城管部门负责拆除违章建筑,负责乡镇的综合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乡镇违建的管理和拆除工作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村民违法占用宅基地建住宅的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
建议村民或相关部门在发现乡镇违建时,及时联系上述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