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通常签订的是 劳务合同或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具体类型取决于暑假工的性质和工作形式: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常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在校生勤工俭学不属于就业,因此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毕业生在暑假工中,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虽然有观点认为暑假工可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但这通常指的是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短期劳动合同,与暑假工的非全日制性质不符。
建议
在校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劳务内容、工作时间和报酬等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毕业生:如果暑假工是临时性的非全日制工作,可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若是长期或全日制工作,则应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无论何种情况,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并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记录和沟通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