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管理单位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确保房屋产权合法规范,保护权利人权益,并负责房屋产权登记。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因此,房产管理部门也涉及土地管理部门的协作,共同负责房地产产权的管理。
驻马店市区白粉虱活跃引关注 园林部门加强防治提醒市民防护
“十四五”时期经济增长带动税费收入预计超过155万亿元,涉税主体破1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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