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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做哪些

警察的主要职责包括: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这些职责体现了警察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的角色,旨在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公共秩序、预防犯罪活动,并确保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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