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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户口会销户

户口会在以下情况下被销户:

死亡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户口迁移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无论是农村户口迁出到城市,还是通过移民搬迁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都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从而注销原户口。

错误操作引发的误销

由于人工操作失误,如重名情况下的误销,或人员失踪多年后户籍被错误注销。

出国注销

公民出国定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出境注销

公民出境后,其户口将被注销,具体情形包括被批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经批准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定居的公民等。

失踪注销

公民失踪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且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参军注销

公民应征入伍前,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非正常死亡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相关证明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婴儿出生前死亡

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且为单身情况,或婴儿出生后再申报出生前死亡的情况,其户口也会被注销。

被宣告死亡

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从而注销户口。

建议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及时与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了解具体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户口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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