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现户籍的户口本(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打印户口本);
原籍的户口本;
身份证;
毕业证和报到证;
如有迁移证,也需携带。
到户口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可能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到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办理迁出手续。
回到户口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获取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重新办理身份证(如需要):
如果原身份证上的地址与原籍地址不一致,或者户口迁走后未重新办理身份证,可能需要重新办理。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