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时间要求如下:
职工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要在这些事情发生的一年内进行办理。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没有找到新工作的。
如果选择纯商业贷款方式,贷款还款满12个月后,每年可以通过还款方式提取一次公积金。
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或租房,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时间,并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