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结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人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工地报案,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报案。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经治疗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评估、调解、协商、仲裁、诉讼和执行等步骤。
评估结果需要双方确认。
调解一般由劳动监察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
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协商,由劳动仲裁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负责。
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通常45天内结束。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案件,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劳动仲裁一般45天能结案。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法院审理案件,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时限可能因具体情况、地区差异以及法律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