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管理通常由以下机构负责:
负责管理和保管辖区内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材料。
负责管理和保管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档案材料。
负责管理和保管学校师生的档案。
负责管理和保管医疗机构的档案。
具有档案管理资质,可以长期保管档案。
私企员工如果单位无法管理档案,可以存放在工作地人才中心。
如果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资质,如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接收并保管员工档案。
负责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
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保管。
在学生毕业后的择业期间,学校可以继续保管档案。
档案的保管对于个人的工作、生活以及社会活动都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