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证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就医时的验伤报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都是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重要证据材料。
报警回执、报警记录、告诫书、家庭暴力相关的伤情鉴定报告等,这些文件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
在调解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这些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如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这些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目击者或知情人(如邻居、亲友、保姆等)的证言,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
如录音、录像等,能够记录家庭暴力的过程,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如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或自行备份保存。
建议受害者及时收集和保存这些证据,并在需要时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供,以便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