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公诉时,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和策略:
辩论应集中在认定事实、证据、罪名、罪责及适用法律等方面。
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枝节问题可不予辩论。
对歪曲或否认犯罪事实、对指控罪名、法律条款引用、法律政策理解等有分歧时必须辩论。
对与本案无关、学术界争议、法律明文规定、常识性问题以及正确批评办案疏漏可不予纠缠。
表达应逻辑有条理,通过分析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建立论证链条。
注意礼貌和用语规范,体现检察机关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形象。
结合法庭调查核实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在辩论中的错误。
如果案情简单且被告人认罪,直接回答“认罪”。
如果案情复杂,被告人需仔细考虑如何正确表达,避免给检察官留下不认罪的印象。
注意供述情况与审查起诉时的变化,分析辩护人的辩护意图,为即席答辩作准备。
听取辩护人发表的辩护词,掌握其基本观点和内容,为即席答辩赢得主动权。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具体问题,如受贿与行贿的对合性问题、刑讯逼供证据、证据完整性等,准备相应的答辩要点。
如果辩护人指出证据获取手段不合法,可引用刑事诉讼规则关于证据排除的规定进行反驳。
在法庭调查中,摘要宣读证据时,辩护人如提出证据不完整,公诉人应解释宣读的证据完整表达了被告人和证人的真实陈述。
以上要点和策略可以帮助公诉人在法庭上有效回应辩护意见,维护公诉的立场和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