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汽车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灭失证明。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如果车辆是因质量问题退车,则提交退车证明。
如果车辆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则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在销户车辆之前,需要缴纳车辆管理费和车船税等相关费用。
完成注销手续后,需要将车辆号牌交付给当地车辆管理所。
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书面声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以上是注销汽车所需的主要手续和流程,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车辆管理所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