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的抚养权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结合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由法院妥善解决。
现役军人离婚需要军人一方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