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
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税率为3%,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
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每个区的具体规定不同,由买房人承担
一般在200元内,各区具体规定不同,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50元/宗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 - 房屋原价 - 原缴纳契税 - 本次缴纳营业税 - 合理费用)计征
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卖方承担
建议
买方:主要承担契税、登记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核档费和印花税。
卖方:主要承担交易手续服务费(减半后)、土地收益金、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建议在过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