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书的法律程序如下:
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申请复查时,应一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公证机构在接到复查申请后,将对公证书的内容进行审查。
如果公证书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将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法院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的权利。撤销公证书的权利在本公证机构和司法局。
当事人若对公证机构的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当事人应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查申请。
公证利害关系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查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涉及房屋赠予等公证,赠予自己财产与他人无须他人同意,且依法办理的房屋赠予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撤销公证书后,建议将撤销情况通知原公证书可能用到的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撤销公证书应首先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由公证机构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公证书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将撤销并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当事人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