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或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具体情形包括:
当两个行为在性质或程度上存在轻重差别时,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如果存在预备行为和实施行为,预备行为被实施行为所吸收。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某人最初是从犯,后来成为主犯,那么从犯行为被主犯行为吸收。
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既遂),则预备或未遂的行为被既遂行为吸收。
如果存在加重和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犯罪构成吸收普通犯罪构成。
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成立后的罪名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需要注意的是,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在于,吸收犯是基于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牵连犯则是基于行为之间的外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