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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少钱算赌博

在广西,关于赌博的金额标准如下:

个人赌资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 当场赌资达到2000元以上,可构成赌博行为。

个人用于赌博的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查获的赌资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也可能构成赌博行为。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属于赌博行为。

通过抽头渔利的方式组织赌博,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二十万元以上的,同样符合赌博罪的立案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并非绝对固定,具体案件可能会根据情节和证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此外,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赌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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