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办理各种业务时必须向有关单位出示的证件。它的主要作用是确认持证人是中国国籍的公民,记录身份信息和人口信息,以管理居民的身份和统计数据。
身份证号码是由18个数字或17个数字加上一个字母X(代表10),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其中,前6位是地址码,代表身份证持有人户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到第14位是出生日期码,表示本人出生的年月日;第15位到第17位是顺序码,用于标识同一地址码和出生日期码的人的顺序;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随机校验码,用以检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
身份证的申领和使用:
1.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3.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4.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身份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使用非常广泛,包括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提取汇款、邮件、寄卖物品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