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转诊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在县级医院首诊,如果病情需要转诊至上级医院,由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携带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进行盖章备案,并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在目的医院持转诊证明办理住院,开立住院证、缴费,并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出院时,由相关科室签字盖章,并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的资料进行结算出院。
如果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开具转诊证明,则按非正常转诊处理。
办理了转诊手续的,省内自付比例通常为10%,省外为15%,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的原比例执行。
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就医的,报销比例通常在原基础上降低10%。
部分地区允许通过app和公众号办理自助转诊手续。
大病外出参合患者或特殊情况下的参合患者,可持相关证件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或通过电话、app和公众号等方式自助办理。
请注意,各地的新农合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新农合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