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遵循以下流程:
材料准备:
确认股东身份。
至少取10个名称,确保不与已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明确公司的业务范围。
法人、股东的投资比例。
法人和股东的联系电话。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完成验资手续。
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制公章、财务章等。
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在领取执照后的30日内,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请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