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诉讼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活动。在保证债务诉讼中,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或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两者。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
一般保证是指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要求还款。
如果债务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求保证人还款,超过该期间,保证人获得时效抗辩权。
连带保证是指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要求还款,没有先后顺序的限制。
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或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两者。
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同样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起诉债务人或保证人以实现债权的行权期间,超过该期间,保证人获得时效抗辩权。
在提起诉讼时,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以及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判断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建议:
债权人在选择起诉对象时,可以根据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状况及还款能力来决定。
如果债务人有财产但拒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以起诉保证人。
债权人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确保在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以免丧失法律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