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
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标准通常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若干倍加上烈士本人一定月数的工资。
对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可能还有额外的补助金。
给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属。
烈士子女在入学、就业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
在医疗、住房等方面也可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或补贴。
军人(包括烈士)的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以及烈士的父母享受免费医疗。
军官、军士、病故军人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
烈属在多个方面可能获得社会关怀和尊重,例如在就业、教育等方面。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烈属的基本生活得到长期稳定的保障,并体现社会对烈属的关怀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