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员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这是休病假的法律依据。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怀疑员工存在虚假病假或假条为虚假,用人单位有必要到相关医院进行核实。如病假不真实,则视为旷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病假真实但员工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其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处理病假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员工权益的同时,维护企业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