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欧洲旅行需要以下手续: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护照最后一页需签名(中文姓名)。
若持换发护照,需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签证申请表(可在对方领事馆网站下载)。
往返机票订票单。
签证保险,保险金额建议为3万欧元或30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全程旅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内容翻译)。
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姓名、职务、收入、休假许可及期限,并加盖公章和签字。
存款证明,如银行存折、存单或银行卡对账单,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到期日需冻结到归国后30天。
若有房产或车产,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申根地区停留的住房和接待证明,可以是网站订房证明或酒店传真件。
不少于30万元保额的在欧洲旅行期间的意外和医疗保险保单。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邀请函(如适用)。
在职证明或学生证明(如适用)。
建议提前三到四周申请签证,因为签证处理时间可能较长。
签证申请表格需要详细填写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提交所有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清晰的复印件,并在需要时提供原件供核实。
某些国家可能要求面试或提供额外的文件,建议在申请前仔细查阅相关国家的签证要求。
以上手续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国家和签证类型而异。建议在计划旅行前,仔细阅读并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以确保签证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