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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包含什么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相关法:

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民法商法:

包括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

行政法: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经济法:

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税收法等。

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刑法:

规定犯罪的行为、刑罚和犯罪责任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这些部门法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议在实际学习和应用中,可以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这些部门法的内容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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