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贷款的利息合法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点: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该利率受法律保护,并且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利息,而出借人主张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内的利息支付,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利息的计算应当基于实际借款金额,不得将利息预先计入本金。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综上所述,贷款的利息在以下情况下是合法的:
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逾期利息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计算。
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视为没有利息。
建议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发生争议,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