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通常指的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执行任务或工作而失去生命的情形。具体到不同职业群体,因公殉职的定义可能略有不同,但核心概念是相同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在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件死亡;
因患职业病死亡;
因执行任务或因旧伤复发死亡;
在执行任务中因病猝然死亡或因医疗事故死亡;
其他因公死亡的。
对敌作战死亡或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
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犯罪分子杀害;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
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
在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
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以上情形均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认定,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因公殉职的认定标准广泛适用于国家公务人员、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