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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设置撤销权

设置撤销权的主要原因和目的包括:

保护受损害方的权利:

撤销权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当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时,受损害方有权申请撤销该交易,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防止债务人恶意行为:

撤销权可以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恶意转移或处置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例如,债务人可能在面临破产时通过低价转让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

恢复原状:

撤销权允许债权人申请将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不当处分的财产恢复原状,追回被非法转让的财产,确保全体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公平受偿。

尊重受损害方的意愿:

撤销权的设置也要尊重受损害方的意愿。受损害方可以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他们愿意接受现状,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

维护法律公平和正义:

撤销权制度通过赋予债权人一定的权利,确保在债务人恶意行为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时,法律能够提供相应的救济,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设置撤销权是为了保护受损害方的权利,防止债务人恶意行为,恢复原状,并尊重受损害方的意愿,最终维护法律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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