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工资 = 工资总额 / 平均人数。
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平均人数是报告期每一天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的日历天数。例如,如果一个单位有364天每天有1人工作,第365天没有工作,那么平均人数就是1/365。
根据具体的计算目的,可以选择不同的时间单位进行计算,如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等。例如,计算年平均工资时,将一年的总收入除以12个月。
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在计算平均工资时,是否纳入年终奖和补贴取决于具体的计算目的和当地的法律法规。
平均工资的计算需要经过各级统计机构的审核、验收和上报数据,并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全国各省共同进行数据的联审评估。
通过以上步骤和公式,可以计算出平均工资,该指标用于反映一定时期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