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新公章的流程如下: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企业开业通知书或公司变更(备案)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公章有备案的,提交更换申请书;如没有备案,则提交保证书与申请书。
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安分局办理备案手续,拿到回执后去刻制公章。
提交旧公章及刻章登记卡。
填写并提交更换公章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提交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公章,刻制完成后需将新公章送回公安分局盖章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