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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改名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改名:

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

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因血缘关系选择随父姓或母姓

因收养关系选择随养父或养母姓

因父母再婚申请随继父或继母姓

由乳名改为学名

名字中不得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

名字的谐音或含义不容易引人误解、歧视

名字不得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

同一单位(学校)同名同姓人员过多的名字不宜

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改名字

本市户口居民申请改名字,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

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但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由本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改名字申请人已满十周岁的,还应当由本人签字同意

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选取姓名违反公序良俗的

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予更名的情形

离婚后,夫妻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不一致

这些条件涵盖了因个人情况、家庭关系、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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