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名称包括以下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简称:最高人民法院 (SPC)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简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简称:河北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简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简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简称: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具体名称未列出)
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
环境法院
这些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是省级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是市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其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需求和背景选择合适的法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