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领取公积金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户口本原件;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缴纳证明(如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离、退休证明;
低保证明(如适用);
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还建协议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节省办理时间。部分材料可能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提取原因进行提供,建议提前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