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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快、优、实”给当事人带来更多公平正义 —— 铜川耀州法院强化调解工作纪实

公平正义很大程度上是人民群众的一种感受,诉调对接的公正与效率也不仅仅是统计数字能够说明的,更重要的是社会的良性反馈。今年以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市中院“1122”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注重发挥调解快、优、实的优势,科学统筹解纷力量,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管理,扎实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快——从“案结款清”出发

“就像买菜捎根葱,省去大麻烦!”拿到赔偿款的李某感慨道。“道交案审+基金追偿”,从“两场官司”到“一步到位”,耀州区法院不断用创新机制让司法为民可见可感。

据悉,李某遭遇车祸后,原以为需先打赔偿官司、再处理8万元救助基金垫付问题,没想到法官在调解赔偿时,直接将8万元救助基金垫付问题同步解决。从“垫付易、追偿难”到“一案双清” ,这样案结款清的高效场景,如今已成为耀州区法院道交案件的常态。过去,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常陷“垫付易、追偿难”困境。基金垫付医疗费后,需另启司法程序追偿,耗费大量司法和行政资源。为打通堵点,耀州区法院实行“道交案件审理与基金追偿一体化机制”,将追偿程序嵌入案件审理全流程,实现“一案审结、双重清付”。

耀州区法院自去年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以来,通过“双轨审查”主动核查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同步确认垫付款法律关系;在判决或调解中明确责任方直接向基金账户返还垫付款,必要时追加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为第三人;开辟“救助追偿”快速通道,确保“一调、一判双执行”。这一机制既织密法理逻辑,更传递司法温度——事故双方无需卷入二次诉讼,救助基金回款周期大幅缩短,真正实现“多案纠缠”变“一判(调)解千结”。

“法官主动对接,将追偿写入文书,我们不仅省去诉讼麻烦,回款速度也远超预期!”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直言道。

优——让“共慧共赢”深化

纷乱复杂的商业活动之下,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暗藏企业间的深沉博弈,两方纠纷往往会牵扯到第三方利益,“三角债”由此形成。耀州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综合运用“裁判+执行”等方式,帮助企业寻找到诉讼中的“最优解”,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顺利解决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既避免案件复杂化,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自2022年起,被告谢某及受谢某指使的员工先后三次与原告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案涉工程项目均由被告甲公司出售整套设备,被告甲公司借用被告乙公司资质作为施工单位承揽设备安装项目,后安排原告对部分设备进行实际安装。期间,被告甲公司除陆续支付进度款外,仍尚欠部分合同款未支付。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资金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命脉,“三角债”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易产生较大影响。又因该案件涉及三家企业,较为复杂,如果一判了之,再到后期的执行,冗长的诉讼周期必然会增加企业诉累,能“以调代审”才是最好的结果。

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认真听取诉辩意见、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后,依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循序渐进开展调解。同时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企业商誉等角度劝解双方,适时提出多种可行性解决方案,最终多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张法官,我刚刚收到被告谢某支付的剩余工程款,钱已经到手了!太感谢你们了!”当天下午,承办法官接到原告的“报喜”电话。

省——向“一次了结”而行

生效文书督促履行制度是解开心结、审执一体的自然延续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然表达,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一次性解决’理念的必然行动,也是耀州区法院践行‘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以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

张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订婚,按照习俗,张某给付刘某彩礼八万八千元及“五金”。好景不长,因双方订婚前缺乏互相了解,随后沟通婚礼过程中,多次因琐事争吵,双方决定退婚,但始终在返还彩礼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逐渐激化。张某诉至法院。

经承办法官了解,在案件立案前,原被告所在地的调解员先一步开展了调解工作。双方同意分手,刘某也愿意退还“五金”和部分彩礼,只在退还彩礼的数额上双方存在分歧。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双方所在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以及“彩礼新规”的内容向双方当事人“随堂普法”,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各方调解员分别从情与理等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巩固调解成果,确保协议内容得到全面履行,在法院的见证下,刘某当庭履行了退还义务,这场纠纷就此圆满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调解、执行的高效便捷表示认可。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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